上海市关于历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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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5-18 10:42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经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历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资格证书将于2023年5月21日集中验证发放。现将现场验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范围 1.2018年度(含)之前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未领取资格证书的全科合格人员; 2.2019-2021年度(含)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信息比对审核未通过的全科合格人员。 二、验证流程、地点、时间 (一)验证流程 第一步:资质验证。考生(代办人)持身份证件和符合当年度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报名资质验证,验证通过者可领取资格证书。 第二步:领取证书。考生(代办人)持验证完毕签章的验证序号查询单和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区域依次排队领证。 (二)验证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业余大学(曹杨路805号,近兰溪路)。 轨道交通3号线、4号线(曹杨路站)、11号线(枫桥路站);公交63、224、743、909、950路等可达。验证点无泊车条件。 (三)验证时间 2023年5月21日(周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 根据现场管理要求,本次验证时间分四个时段,请务必按照考试年度和现场验证序号对应的具体时段前往发证现场。具体安排如下: 三、须提交审验的资料 1. 现场验证序号查询单。2010-2021年度需点击查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历年度证书领取查询,并下载打印;2009年度(含)以前的需至现场查询。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非本市户籍合格人员还需要提供上海市有效居住证原件(不含临时居住证)或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3. 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 4. 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应同时提供以下三方面的证明材料:一是会计岗位聘任合同;二是从事会计工作期间所做的具有本人签章的会计凭证或会计报表或会计工作交接单等实质性会计凭证;三是从事会计工作次年起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等。2017年11月5日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还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 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证书原件(仅限以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中级经济师资格、中级统计师资格、中级审计师资格作为报名条件的合格人员) 。 6. 委托他人代验者,还应同时交验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注意事项 未领取“2022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证书”的合格人员可以继续通过证书快递服务领取,详见《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合格人员资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原创声明:此篇为上海市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于网络,上海市财政局会计网,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shanghaikj.cn/h-nd-1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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