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申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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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9-26 22:37来源:上海财政 上海市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申报 服务项目:上海市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申报 申报网址: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662bc362-6120-478c-8df5-be72ba76597e 实施主体:上海市财政局 业务办理项编码:11310000002427016G231200056400001 办件类型:承诺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未规定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无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通常在论文上传截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反馈检测结果。 办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800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 021-63185009;021-54679568*17041,16233 网上咨询: https://czj.sh.gov.cn/zss/zmhd/index.html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czj.sh.gov.cn/zss/zmhd/index.html 受理条件: 申报人员应提供担任高级会计师期间,出版或发表能够体现本人学术水平或业务能力的下列论著、论文或研究课题之一(论著、论文应属原创且须由会计学或相关专业的2名正高级专家提供关于原创性、创新性方面的书面证明材料): (一)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财务会计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著或相关专业有价值的译著1部(含)以上(本人撰写或翻译字数不少于10万字); (二)在公开发行的会计或相关专业刊物上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三)主持省部级立项的会计学科相关专业科研课题1项(含)以上,并经财政部或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同行专家鉴定通过,认为具有重要价值。 办理流程: 服务依据 《关于印发〈上海市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聘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20号)的“第七条 论著论文或学术研究要求 原创声明:此篇为上海市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于网络,上海市财政局会计网,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shanghaikj.cn/h-nd-1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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