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人员是否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否必须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答:《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会〔2019〕20号)规定,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对象是在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非在岗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人员”)。因此,属于沪...
各区财政局、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开通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1〕23号)和《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会〔2019〕20号)等相关规定,本市自2021年11月1日开通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网上办理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入会计人员信息自其他省市调入上海市,调入人员必须...
各区财政局、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开通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1〕23号)和《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会〔2019〕20号)等相关规定,本市自2021年11月1日开通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网上办理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入会计人员信息自其他省市调入上海市,调入人员必须...
市财政监督局近期召开市级金融企业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推进工作会议,市财政局会计处、市财会管理中心、市级金融企业部分会计人员管理部门和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及经办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会计处就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相关政策口径、《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与变化进行了解释明确,并对各金融单位2019年继续教育工作提出要求;财会中心通报了近阶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展情况...
为加快推进嘉定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区财政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步开展采集工作。截至7月底,嘉定区已完成信息采集人数15960人,其中:线上14050人次,现场受理信息1910人次。 一是高度重视,保障有力。坚持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作为会计管理阶段性的工作重心,通过配强配齐工作人员,加快信息审核进度。同时,强化人员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业务交流,提升信息审核质量,全力保障本区会计信息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