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会〔2022〕35号)规定,现将组织开展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6年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范围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
2025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1、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网址:https://ce2.esnai.net/c/accshanghai电话:40090059552、正保会计网校网址:https://jxjy.chinaacc.com/shs电话:40081045883、东奥会计在线网址:https://shanghai.dongao.cn电话:40062755994、...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会〔2022〕35号)规定,现将组织开展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5年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范围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
2024年临近尾声。请本市会计人员妥善安排好学习时间,及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和测试。1.财政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和属地关系调转模块已于2024年8月上线。请需要办理信息采集、变更和属地关系调转的会计人员登录财政部网站(https://ausm.mof.gov.cn/index/)提交相关申请。目前,全国统一平台的继续教育模块相关功能已上...
2024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1、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网址:shczj.esnai.net电话:40090059552、正保会计网校网址:https://jxjy.chinaacc.com/shs电话:40081045883、东奥会计在线网址:https://shanghai.dongao.cn电话:40062755994、中税网网址:https://kj.tax...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会〔2022〕35号)规定,现将组织开展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范围 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单位具有会...
2023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特别提示:请各位会计人员务必按照地区选择继续教育机构1、地区:浦东新区、青浦区、崇明区学习机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官网网址:shczj.esnai.net电话:40090059552、地区:普陀区、虹口区、奉贤区、市级预算单位上海铁路、市财政监督局所辖企业学习机构:东奥会计在线官网网址:shanghai.dongao.com电话:4...
2023年度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温馨提示自3月1日开始,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学习2023年度继续教育,并敬请注意以下事项:1.尚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请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https://www.czj.sh.gov.cn/ACM/userLoginjsp)完成信息登记后(约一周时间),再报名参加学习。2.报名参加2023年度继续教育的,原则上应在2023年完成学习,因故...
2017 年 11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会计法》,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为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财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以下简称《规定》),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改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并调整了继续教育的范围、管理体制和内容等。 按照《规定》要求,2018年12月,市财政局牵头制发《...
各区财政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经评估,《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发〔2018〕8号)需继续执行,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12日
各位上海会计考生,上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现已可以通过上海会计公众号进行查询。具体方法如下:1.扫码识别下列二维码(无法扫码请先保存截图,再打开微信扫一扫,在手机相册选择截图的图片即可识别)2.点击关注公众号3.在对话框内输入继续教育,然后点击发送3.点击上海会计继续教育服务平台4.选择查询继续教育5.然后点击立即办理6.依次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7.点击登录,查询结果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会〔2022〕35号)规定,现将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范围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
2022年度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名单特别提示:请各位会计人员务必按照地区选择继续教育机构1、地区:浦东新区、青浦区、崇明区学习机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官网网址:shczj.esnai.net2、地区:普陀区、虹口区、奉贤区、市级预算单位上海铁路、市财政监督局所辖企业学习机构:东奥会计在线官网网址:shanghai.dongao.com3、地区:静安区、杨浦区、金山区、松...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22年度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工作于2022年10月21日正式开始。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会协〔2021〕46号,以下简称《制度》)、《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会协〔2022〕3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投入法认可的继续教育(面授或网络录播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为方便广大非执业会员参加继...
各位上海会计人员: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上海市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请各位上海会计人员尽早完成。一、上海会计继续教育范围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现将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人员”),均...
1.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人员是否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否必须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答:《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会〔2019〕20号)规定,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对象是在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非在岗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人员”)。因此,属于沪...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2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将于本月底全部结束。为进一步做好年度课时统计工作,请各所配合做好下列工作,于2021年1月21日前将相关资料提交协会考试培训部:一、申请其他继续教育形式有下列其他继续教育形式的,请填写《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申请表》(见附表1),并附相关证明经事务所盖章:1、完成专业著作、专业论文或专业课题研究;2、担当培训授课人、研...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现将《2021年度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2021年度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doc》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21年5月13日【上海会计继续教育】1、上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电脑访问点击)2、上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手机访问点击)3、上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已全部结束,但尚有部分注册会计师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规定课时。为使该部分注册会计师顺利通过本年度年检,经研究,协会定于3月10日至3月25日举办继续教育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尚未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规定课时的注册会计师二、补培训时间和培训平台1.补培训时间:2021.3.10——20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