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上海市2025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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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8-18 14:00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考生: 现将领取上海市2025 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统称“合格证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合格证明 2025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电子印章制发电子成绩合格证明。电子合格证明与纸质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合格证明后,纸质合格证明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合格证明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二、纸质合格证明 (一)邮寄领取 即日起考生本人可通过手机扫描以下“证书预约邮寄申请”二维码,在线填写考生姓名和报名证件号后八位,并按系统提示完成邮寄下单申请,务必提供准确的收件信息。
(以上二维码仅供2025年度全国高级经济资格考试合格证明EMS邮寄服务使用) 1. 邮寄费用(到付)由考生承担,费用标准以EMS官网公布信息为准。在完成邮费支付后,投递员将向收件人提供邮政定额发票。 2.关注EMS微信公众号,一般可在下单申请后36小时左右通过预留手机号码注册查询物流信息;周末及节假日仅受理邮寄下单,不寄送,时间相应延长。 3.发现物流信息异常及定额发票问题,请联系邮政速递咨询,电话:19901873901。 4.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收取合格证明(《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不再配发)。 (二)集中现场领取 1.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26日 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2.地点: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受理大厅(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一楼,近桂林路) 3.领证时需携带材料 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确需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应当提供考生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证书领取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等。 4. 特别提醒:(1)如需现场领取合格证明,请不要扫EMS二维码;已扫EMS二维码下单成功的考生,不受理现场领证。(2)现场领证时间过后可邮寄领取,详见本通知邮寄领取具体操作。 监督电话:12333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5年8月18日 原创声明:此篇为上海市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于网络,上海市财政局会计网,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www.shanghaikj.cn/h-nd-1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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