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批准丁之怡等15位申请人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个人非执业会员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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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11-03 09:30来源: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丁之怡等15位申请人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个人非执业会员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核你们所报资料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的规定,批准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个人非执业会员(具体名单见附件),相关入会信息已报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收到通知后,请你们登录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在非执业会员办事流程中,按照《非执业会员下载电子会员证操作手册》,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自行下载《非执业会员电子会员证》,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和年检。 特此通知。 附件:新申请非执业会员名单(2)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10月15日 原创声明:此篇为上海市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于网络,上海市财政局会计网,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www.shanghaikj.cn/h-nd-1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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