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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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2-26 10:35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初级资格证书将于2021年3月1日至5日集中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21年3月1日(周一)——3月5日(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领证地点 考生本人实际参加考试的区财政局所指定的地点(详见附表)。 三、领证时必需提交的材料 1.领证序号查询单(点击查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初级资格证书领证序号查询,查询页面截图保存或打印,现场领证时出示)。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除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外,还需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件。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 4.非本市户籍考生需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原件或本市社保缴费证明。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四、特别提醒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以上时限完成领证的,请考生提前与区财政局电话预约,然后携带相关领证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补领。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按规定统一回收销毁。 附件: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初级资格证书发证点信息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附件: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初级资格证书发证点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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