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上海会计人员:为提升会计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财政部建设了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已于2024年9月26日上线试运行,2025年1月1日将正式运行。我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和调转功能,有关工作全部转至全国统一平台办理。首次使用全国统一平台的用户,登录全国统一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和信息采集;已在我市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登录全国统一平台,重新进行注册,按照要求修...
各位上海会计人员:为提升会计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财政部建设了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已于2024年9月26日上线试运行,2025年1月1日将正式运行。 我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和调转功能,有关工作全部转至全国统一平台办理。 首次使用全国统一平台的用户,登录全国统一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和信息采集;已在我市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登录全国统一平台,重新进行注册,按照要...
1.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人员是否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否必须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答:《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会〔2019〕20号)规定,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对象是在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非在岗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人员”)。因此,属于沪...
各区财政局、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开通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1〕23号)和《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会〔2019〕20号)等相关规定,本市自2021年11月1日开通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网上办理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入会计人员信息自其他省市调入上海市,调入人员必须...
各区财政局、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开通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1〕23号)和《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会〔2019〕20号)等相关规定,本市自2021年11月1日开通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网上办理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入会计人员信息自其他省市调入上海市,调入人员必须...